關於行政執行聲明異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不服,經依行政執行法之聲明異議程序,聲明異議人可直接提起撤銷訴訟
B受理機關認為聲明異議無理由者,應予以駁回正確答案
C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執行而聲明異議,由中央各院自行受理異議並為決定
D受理機關認為聲明異議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
答案與詳解
行政執行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執行機關認異議無理由者,應『於 10 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決定』,並非自行駁回。本題為反向題,B 敘述錯誤即為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