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04 年第 48 題單選題
根據長期照顧服務法之規定,長期照顧是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多久期間以上者,依其需要所提供之支持、照顧及相關醫護服務?
A30日以上
B3個月以上
C6個月以上正確答案
D1年以上
C正確答案
長照服務法第3條: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者為長照對象。
為什麼答案是 C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明定: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需支持、照顧及醫護服務者即為長照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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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長照服務法第3條: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者為長照對象。
長照「6個月」是法定門檻,對應ICF失能定義,記「長照=半年」。
逐選項分析
A✕
30日屬急性後期照護或短期復健範圍,非長照定義。
B✕ 陷阱
3個月常見於健保慢性病認定,易與長照混淆,但非長照服務法所定期間。
C✓ 正確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明定: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需支持、照顧及醫護服務者即為長照對象。
D✕
1年門檻過長,會排除許多需求者,不符立法目的。
照護時程門檻對照
| 類別 | 期間 | 法源 | 服務性質 |
|---|
| 急性後期 | 約30日內 | 健保相關 | 醫療復健 |
| 慢性病認定 | 3個月以上 | 健保署 | 醫療給付 |
| 長期照顧 | 6個月以上 | 長照服務法第3條 | 支持+照顧+醫護 |
| 重大傷病 | 依病別認定 | 健保法 | 免部分負擔 |
本題陷阱在混淆不同法規的時間門檻。3個月常出現在慢性病或家暴保護令期間,考生容易誤選。長照服務法專屬門檻是「6個月」,對應WHO對長期失能的認定標準,務必記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