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律師法規定,律師應加入律師公會始得執業。此項規定限制了下列那一種基本權?
A正確答案
律師法強制加入公會才能執業,限制的是人民選擇職業、執行業務的「職業自由」。
為什麼答案是 A
律師「執業」須加入公會,直接限制的是個人選擇並執行律師職業的自由,屬於職業自由範疇。釋字第 649、711 號等均肯認職業自由為憲法第 15 條工作權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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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律師法強制加入公會才能執業,限制的是人民選擇職業、執行業務的「職業自由」。
看到「執業」「營業」「工作」三字 → 99% 是職業自由(憲法第15條工作權)。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律師「執業」須加入公會,直接限制的是個人選擇並執行律師職業的自由,屬於職業自由範疇。釋字第 649、711 號等均肯認職業自由為憲法第 15 條工作權所保障。
B✕
宗教自由是指信仰、參與宗教活動的自由(憲法第 13 條),與律師加入公會無關。
C✕ 陷阱
人格權保障個人姓名、名譽、隱私等人格發展之核心。加入公會是執業要件,不涉人格發展,屬混淆選項。
D✕ 陷阱
集會自由(憲法第 14 條)保障短暫性、公共性聚會;律師公會是持續性職業團體,屬結社自由而非集會自由,且此題限制的是「執業」不是「結社」本身。
強制入會 vs 憲法基本權對照
| 限制面向 | 涉及基本權 | 憲法依據 | 代表釋字 |
|---|
| 能否從事該職業 | 職業自由(工作權) | 憲法第15條 | 釋字649、711 |
| 能否組織/加入團體 | 結社自由 | 憲法第14條 | 釋字479 |
| 能否短暫集會遊行 | 集會自由 | 憲法第14條 | 釋字445 |
| 姓名、名譽、隱私 | 人格權 | 憲法第22條 | 釋字603 |
題目關鍵在「始得執業」四個字——焦點是能不能「做律師」,而不是能不能「組公會」。若題目改問「強制入會本身」則會涉及結社自由,考生須看清楚限制的「標的」是職業執行還是團體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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