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4 類科共用卷
初考-人事行政初考-勞工行政初考-廉政初考-經建行政
法學大意10437單選題

甲、乙、丙三人共同毆傷丁,而連帶對丁負30萬元之損害賠償義務,倘甲一人對丁給付30萬元,發生何種效力?

A他連帶債務人之債務依然存續
B他連帶債務人依比例同免其責任
C他連帶債務人亦同免其責任正確答案
D他連帶債務人須供擔保後,方能同免其責任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連帶債務人一人全部清償,其他債務人同免責任(民法273、274)。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民法第274條,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為清償,他債務人亦同免其責任。甲付清30萬,乙丙對丁的債務也消滅,甲可再依內部分擔比例向乙丙求償各10萬。

考點:債務消滅考點:內外部關係混淆考點:連帶債務清償效力考點:虛構要件
載入中…

法學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法學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