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4 類科共用卷
初考-人事行政初考-勞工行政初考-廉政初考-經建行政
法學大意10412單選題

甲、乙合夥經營餐廳,為少繳稅負,共謀找人頭虛報薪資費用。國稅局查獲此不法逃稅行為,應如何處罰?

A任擇甲或乙處罰
B依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正確答案
C僅獲益較多者受處罰
D如無法舉證甲、乙何人獲益較多,兩人均可免罰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合夥逃稅屬共同違法行為,行政罰法規定依情節輕重分別處罰各行為人。

為什麼答案是 B

行政罰法第14條規定,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甲乙共謀逃稅屬共同違法,各依情節受罰。

考點:擇一處罰錯誤考點:分別處罰原則考點:獲益非免罰事由考點:舉證困難非免罰
載入中…

法學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法學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