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訴訟程序之停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法院對受理事件所適用之法律,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應停止訴訟程序,聲請憲法法庭判決正確答案
B當事人不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但於公益之維護有礙者,不在此限
C行政法院就其受理訴訟之權限,與普通法院確定裁判之見解有異時,應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聲請憲法法庭判決
D訴訟程序當然或裁定停止期間,行政法院及當事人仍得為關於本案之訴訟行為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訴訟法》第178-1條,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事件,對所應適用之法律位階法規範,聲請憲法法庭判決宣告違憲者,應裁定停止訴訟程序。此為配合《憲法訴訟法》法官聲請違憲審查之規定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