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無效之情形?
A受監護宣告之人民獨自簽訂契約
B主管機關與人民就行政罰鍰之金額締結契約
C個案事實與法律關係均由行政機關調查明確後,行政機關仍與人民締結和解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
D締約雙方均明知,與契約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廢止之原因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程序法第142條,代替行政處分之契約,須「處分無效」或「明知有得撤銷之原因」才無效。「得廢止」非無效事由(廢止向後失效,不影響契約效力)。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