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下列何者非屬無效之事由?
A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
B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事由,並為締約雙方所明知者
C事實關係未臻明確,行政機關未依職權調查即與人民締結和解契約
D行政處分之作成,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相同內容之行政契約尚未經該機關核准者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行政程序法第140條第2項: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者,「於核准後」生效。未經核准屬「未生效」而非「無效」,兩者法律概念不同,故非無效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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