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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要107 年第 49 題單選題考點:國家求償權考點:過失相抵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生國家賠償者,賠償義務機關對其有求償權
B請求權人限於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始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正確答案
C請求國家賠償,程序上應先與賠償義務機關協議
D賠償義務機關與請求權人達成協議時,所作成之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國家賠償採「協議先行主義」,且被害人若對損害發生與有過失,僅適用民法「過失相抵」原則減輕賠償,並非完全喪失請求權。

逐選項解析

A公務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生國家賠償者,賠償義務機關對其有求償權國家求償權✕ 錯誤
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3項規定,公務員執行職務侵害人民權利時,若該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國家在賠償人民後,可向該公務員求償。若僅為輕過失,則由國家承擔,不可求償。
B請求權人限於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始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過失相抵✓ 正確
本題為反向題,此敘述錯誤。《國家賠償法》並未規定請求權人必須「完全無過失」才能請求。若請求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或擴大與有過失,依國賠法第5條適用《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原則,法院得減輕或免除賠償金額,而非不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C請求國家賠償,程序上應先與賠償義務機關協議✕ 錯誤
D賠償義務機關與請求權人達成協議時,所作成之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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