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將廠商停權並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30日內,以書面向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B廠商涉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之罪,經起訴後符合停權事由
C機關照價決標予廠商後,廠商事後以報價錯誤為由拒不簽約,不符合停權事由
D機關欲將廠商停權並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時,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109年修法新增),機關於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前,應給予廠商陳述意見之機會,並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認定廠商是否該當停權事由,此為法定必要程序,故本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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