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07 年第 46 題單選題
在家庭暴力防治法中,下列何者在保護對象之內?
A住居在同一鄰的朋友
B戶籍在同一個戶的人們
C曾經一起工作的同事
D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的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對象為「家庭成員」,包含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關係及一定親屬關係者。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規定,「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者屬於本法保護的家庭成員範圍。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對象為「家庭成員」,包含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關係及一定親屬關係者。
家暴法保護範圍不僅限於親屬,還擴及實質生活在一起的「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者,看到同居關係即可秒選。
逐選項分析
A✕
單純住居在同一鄰的朋友,並無親屬或同居關係,不屬於家暴法定義的家庭成員。
B✕ 陷阱
戶籍登記在同一戶不代表實質上有「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家屬關係或同居關係,故不必然受家暴法保護。
C✕
同事關係屬於職場範疇,並非家暴法所規範的家庭成員範圍。
D✓ 正確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規定,「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者屬於本法保護的家庭成員範圍。
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成員」範圍
| 類別 | 具體對象 (包含其未成年子女) |
|---|
| 配偶關係 | 配偶或前配偶 |
| 同居/家屬關係 |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
| 直系親屬 |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
| 旁系親屬 |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
考生容易將「戶籍在同一戶」誤認為法律上的「家屬」。戶籍僅是行政管理上的登記,家暴法與民法看重的是實質上「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同居關係或家長家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