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某法規規定應以當事人住所地之行政機關為管轄機關,若甲住所位於高雄市,高雄市政府於處理甲之案件時,甲於處理程序進行中,變更住所為臺南市,高雄市政府應如何處理?
A應即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臺南市政府,並通知當事人正確答案
B依管轄法定原則,甲之住所雖有變動,高雄市政府於受理時已取得之土地管轄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C應於徵詢當事人之同意時,由高雄市政府繼續處理該案件
D應由高雄市政府與臺南市政府以協議方式決定管轄機關,其不能協議者,則報請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機關
答案與詳解
行政程序法第18條明文:行政機關因法規或事實變更而喪失管轄權時,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