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若為一般縣市(即:非直轄市)內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時,中央及縣(市)如何分擔其保險費?
A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三十五,縣(市)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六十五正確答案
B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四十,縣(市)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六十
C中央主管機關及縣(市)主管機關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D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六十,縣(市)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四十
答案與詳解
國民年金法第12條規定,一般縣市低收入戶之保險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35%、縣(市)主管機關負擔65%,符合地方自治照顧在地弱勢之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