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會計學106 年第 15 題單選題
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方式購買員工勞務之交易,於下列何者日期一定必須衡量?①給與日 ②既得日 ③勞務開始提供日 ④交割日
D正確答案
現金交割的股份基礎給付會產生「負債」,因為最終支付金額隨股價波動,準則明定必須在「每一期末」及「交割日」重新衡量公允價值。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 IFRS 2 規定,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如員工股份增值權),企業必須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期末)」及「交割日」重新衡量負債之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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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現金交割的股份基礎給付會產生「負債」,因為最終支付金額隨股價波動,準則明定必須在「每一期末」及「交割日」重新衡量公允價值。
看到「現金交割」秒想「負債」,負債金額會變動,所以必須在「期末」與「交割日」重衡量。選項中只有交割日符合,秒選 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給與日是「權益交割」的衡量基準日;而既得日除非剛好是期末資產負債表日,否則並非準則明定「一定必須」衡量的日子。
B✕
既得日與勞務開始提供日,皆非 IFRS 2 針對現金交割所明文規定必須重新衡量公允價值的法定時點。
C✕ 陷阱
只在「給與日」衡量且後續不重新衡量,這是「權益交割」(如發放股票選擇權)的專屬特徵,不適用於現金交割。
D✓ 正確
依 IFRS 2 規定,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如員工股份增值權),企業必須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期末)」及「交割日」重新衡量負債之公允價值。
股份基礎給付:權益交割 vs 現金交割
| 交割方式 | 會計科目 | 衡量基準日 | 後續是否重衡量 |
|---|
| 權益交割 (發股票) | 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 | 給與日 (Grant Date) | 否 (鎖定給與日公允價值) |
| 現金交割 (發現金) | 負債準備 | 每一期末 及 交割日 | 是 (隨股價波動調整損益) |
考選部最愛把「權益交割」和「現金交割」的衡量時點互換來騙人。記住:發股票(權益)看給與日就鎖死;發現金(負債)因為要掏真金白銀,必須一路重衡量到交割日結清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