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共 10 類科共用卷
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類別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刑事警察人員類別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公共安全人員類別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犯罪防治人員類別預防組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交通警察人員類別交通組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警察資訊管理人員類別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國境警察人員類別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類別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管理人員類別
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4 年第 2 題單選題考點:管收性質考點:管收裁定機關

有關行政執行法管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管收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方法之一正確答案
B管收由移送機關聲請行政執行署裁定之
C不服管收之裁定,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聲明異議
D管收期限不得逾30日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管收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方法,由行政執行分署聲請法院裁定,期限不得逾三個月,不服裁定得提起抗告。

逐選項解析

A管收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方法之一管收性質✓ 正確
管收規定於行政執行法第二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確為其執行方法之一,用以間接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
B管收由移送機關聲請行政執行署裁定之管收裁定機關✕ 易錯陷阱
管收涉及人身自由之剝奪,依行政執行法第17條規定,應由「行政執行分署」聲請「法院」裁定之,而非由移送機關聲請或行政執行署裁定。
C不服管收之裁定,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聲明異議✕ 易錯陷阱
D管收期限不得逾30日✕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50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Exam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