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拘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服拘留之裁定者,應向地方法院簡易庭提起聲明異議
B拘留裁定一經宣示或送達,應即時執行之
C拘留之執行時效為3個月
D在罰鍰應完納期限內,警察機關不得聲請地方法院易以拘留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104年原題答案D:當年警察機關只能在罰鍰逾期未完納後聲請易以拘留。109年1月2日起,罰鍰易以拘留制度已廢除,期限內外均不得再循此制度聲請。
逐選項解析
A不服拘留之裁定者,應向地方法院簡易庭提起聲明異議救濟途徑✕ 易錯陷阱
拘留是由地方法院簡易庭「裁定」,對裁定不服,應向「同法院普通庭」提起「抗告」。對警察機關的「處分」不服,才是向簡易庭「聲明異議」。
B拘留裁定一經宣示或送達,應即時執行之執行時期✕ 錯誤
依社維法規定,處罰之裁處原則上應於「確定後」執行之。只有在例外情形(如受拘留人無一定住居所)才得於確定前執行,並非一經宣示或送達即時執行。
D在罰鍰應完納期限內,警察機關不得聲請地方法院易以拘留✓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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