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中級會計學110 年第 2 題單選題
下列期後事項,何者不需要調整財務報表?
A在報導期間結束日後,通過發布財務報表日之前,發生專利權糾紛被合作廠商控告侵權,公司預估敗訴之可能性相當高正確答案
B在報導期間結束日後之存貨銷貨價格,可能提供該存貨於報導期間結束日的淨變現價值之佐證
C在報導期間結束日後,通過發布財務報表日之前,重要客戶因長期財務狀況惡化而宣布破產,導致公司有大筆應收帳款無法收回
D截至報導期間結束日之所得稅申報因某項疑義,造成最後國稅局核定的所得稅額較原先的估計數高出許多
A正確答案
期後事項分「需調整」與「不需調整」兩類:反映期末已存在情況才要調整;期後才發生的新事件只需揭露。
為什麼答案是 A
專利權侵權訴訟是期後才發生的新事件(期末時尚未被控告),屬「不需調整」的期後事項,僅需在附註揭露即可。這就是本題要選的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期後事項分「需調整」與「不需調整」兩類:反映期末已存在情況才要調整;期後才發生的新事件只需揭露。
問自己:這件事的「原因」在報導期間結束日當天存不存在?存在→調整;之後才發生→揭露。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專利權侵權訴訟是期後才發生的新事件(期末時尚未被控告),屬「不需調整」的期後事項,僅需在附註揭露即可。這就是本題要選的答案。
B✕
期後存貨售價可佐證期末存貨的淨變現價值,顯示期末即存在減損情況,屬「需調整事項」,應調整存貨評價至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
C✕ 陷阱
客戶長期財務狀況惡化代表期末時帳款收回疑慮已存在,期後破產只是證實該情況,屬「需調整事項」,應提列備抵呆帳或沖銷應收帳款。
D✕
所得稅疑義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即已存在,國稅局核定數只是確認金額,屬「需調整事項」,應調整當期所得稅費用與應付所得稅。
期後事項判斷表(IAS 10 / IFRS)
| 類型 | 判斷標準 | 處理方式 | 典型例子 |
|---|
| 需調整事項 | 期末已存在情況之進一步證據 | 調整財報數字 | 客戶破產、存貨跌價、訴訟確定、所得稅核定 |
| 不需調整事項 | 期後才發生的新事件 | 僅附註揭露 | 期後火災、期後被控告、期後發行新股、期後購併 |
考生易被「敗訴可能性高」迷惑,誤以為要認列負債準備。關鍵是訴訟「發生時點」:A 的控告是期後才發生,期末根本還沒這件事;而 C 的客戶財務惡化是長期的,期末就已存在,這兩者時點不同處理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