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104 年第 16 題單選題
憲法第133條規定,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依憲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直轄市長得由該直轄市之選舉人罷免之
B區域立法委員得由原選舉區之選舉人罷免之
C不分區立法委員以全國為選舉區,得由該選舉區之選舉人罷免之正確答案
D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以平地原住民為選舉區,得由該選舉區之選舉人罷免之
C正確答案
不分區立委是政黨比例代表制,無「選舉區」概念,故不適用罷免制度,選C錯誤。
逐選項解析
A直轄市長得由該直轄市之選舉人罷免之✕ 錯誤
直轄市長由選舉區選出,依憲法第133條精神,自得由該選區選舉人罷免,敘述正確。
B區域立法委員得由原選舉區之選舉人罷免之✕ 錯誤
區域立委由各原選舉區選民選出,自然可由原選舉區選舉人依法罷免,敘述正確。
C不分區立法委員以全國為選舉區,得由該選舉區之選舉人罷免之✓ 正確
D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以平地原住民為選舉區,得由該選舉區之選舉人罷免之✕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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