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訴訟程序,下列何者全部正確?
A送達,除別有規定外,應由法院執達員為之
B普通法院就其受理訴訟之權限,如與行政法院確定裁判之見解有異時,應以當事人合意選擇之法院進行裁判
C共同被告中之一人,應為送達住所不明時,法院應依職權進行公示送達
D送達於住居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然同居人或受僱人為他造當事人時,則不適用之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民訴法第 137 條,補充送達可交付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但若該同居人或受僱人為他造當事人時,因利益衝突恐隱匿文書,故排除適用。此為通說及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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