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民事訴訟審級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簡易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高等法院,其審判以合議行之正確答案
B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其審判以合議行之
C上訴經撤回或因不合法而被駁回者,原則上附帶上訴失其效力
D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答案與詳解
簡易程序第一審裁判之上訴或抗告,應向管轄之「地方法院」合議庭為之,而非高等法院,本選項敘述錯誤。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