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43 號之規定,查核人員為因應管理階層踰越控制之查核程序,而複核可能導致重大不實表達之會計估計,其主要目的為何?
A確定是否有跡象顯示管理階層所做之判斷及假設存有偏差正確答案
B懷疑查核人員基於當時取得資訊所做之專業判斷的正確性
C確定財務報表認列或揭露之公允價值會計估計是否合理
D判斷是否已有辨認出之會計估計因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而導致顯著風險
答案與詳解
審計準則公報第43號明定,為因應管理階層踰越控制風險,查核人員應回溯複核前期會計估計,目的就是辨認管理階層所做判斷與假設是否存有「偏差」(bias),這是舞弊查核的核心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