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審計學111 年第 24 題單選題
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上涉及特殊技術事項,得諮詢專門技術人員,或委託其辦理,其審計結果該如何決定?
A由受託之專門技術人員決定
B由原委託之審計機關決定正確答案
C由受託之專門技術人員與原委託的審計機關共同討論後決定
D由受託之專門技術人員所歸屬的專業團體檢驗該項審計工作後決定
B正確答案
審計機關委託專門技術人員辦理特殊技術事項,審計結果仍由「原委託之審計機關」決定,權責不旁落。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審計法規定,涉及特殊技術事項委託辦理,其審計結果仍由原委託之審計機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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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審計機關委託專門技術人員辦理特殊技術事項,審計結果仍由「原委託之審計機關」決定,權責不旁落。
記住「權責不旁落」原則!誰委託、誰負責,審計決定權絕對在「原審計機關」,不會外包給專家或團體。
逐選項分析
A✕
審計權為國家公權力,不得逕由受託之專門技術人員決定,技術人員僅提供專業協助。
B✓ 正確
依審計法規定,涉及特殊技術事項委託辦理,其審計結果仍由原委託之審計機關決定。
C✕
法無明文規定需共同討論決定,最終決定權專屬原委託之審計機關,以維持審計獨立性。
D✕
專業團體僅提供技術協助,無權檢驗並決定國家審計工作之結果,公權力不可私相授受。
審計機關委託辦理事項之權責歸屬
| 事項 | 法源依據 | 決定權歸屬 |
|---|
| 涉及特殊技術及監視、鑑定等事項 | 審計法第12條 | 原委託之審計機關 |
考生易誤以為「專業事由專業決」,而錯選由技術人員或專業團體決定。切記審計權屬國家公權力,技術人員僅提供「諮詢或協助」,最終「決定權」絕不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