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08 年第 21 題單選題
臺北市立士東國小之會計制度應由下列何機關核定頒行?
A中央主計機關
B教育部
C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D臺北市政府主計處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之會計制度,由各該地方政府之主計機關核定頒行。
為什麼答案是 D
士東國小為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依會計法規定,直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會計制度,由該直轄市政府之主計機關(主計處)核定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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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之會計制度,由各該地方政府之主計機關核定頒行。
看到「地方所屬機關」找「地方政府主計處」;看到「中央機關」找「中央主計機關(主計總處)」。
逐選項分析
A✕
中央主計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核定頒行「中央各機關」之會計制度,士東國小屬地方機關,不歸中央管轄。
B✕
教育部為中央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並非主計機關,無權核定頒行任何機關的會計制度。
C✕ 陷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士東國小之業務主管機關,但依規定會計制度須由「主計機關」核定,而非業務機關。
D✓ 正確
士東國小為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依會計法規定,直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會計制度,由該直轄市政府之主計機關(主計處)核定頒行。
會計制度核定頒行機關對照表
| 機關層級 | 核定頒行機關 | 範例 |
|---|
| 中央各機關 | 中央主計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教育部、內政部 |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各該地方政府主計機關 |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
| 直轄市、縣(市)所屬機關 | 各該地方政府主計機關 | 臺北市立士東國小 |
考生極易將「業務主管機關」(教育局)與「主計機關」(主計處)混淆,或誤以為國小屬於中央管轄而錯選中央主計機關。切記會計制度之核定頒行一律由「主計機關」負責,且地方所屬機關歸地方主計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