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甄|公民與社會公民與社會112 年第 59 題單選題
司法院於 110 年 10 月 14 日通過《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施行法》、《行政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法官法》等修正草案,有關此修法的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案件改為集中於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庭
B提高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金額,第一審由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正確答案
C訴訟標的金額為 150 萬以下之案件,將改為採用簡易訴訟程序
D除原有三級二審制,增設大法庭為最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
B正確答案
修法將簡易訴訟程序金額提高至新臺幣50萬元,並明定第一審由地方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
逐選項解析
A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案件改為集中於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庭✕ 錯誤
修法係將原設於地方法院之行政訴訟庭,改設於高等行政法院並稱為「地方行政訴訟庭」,而非集中於高等行政法院之高等行政訴訟庭(後者管轄通常訴訟程序第一審)。《行政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亦明確區分地方行政訴訟庭之審理事項。
B提高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金額,第一審由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 正確
依《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規定,簡易訴訟程序之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以下(較舊法提高),且以地方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搭配《行政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規定,簡易訴訟程序由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
C訴訟標的金額為 150 萬以下之案件,將改為採用簡易訴訟程序✕ 錯誤
D除原有三級二審制,增設大法庭為最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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