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甄|公民與社會公民與社會112 年第 45 題單選題
有關扶養事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離婚前,夫或妻得以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由,免除其扶養配偶的義務
B離婚後,父或母得以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由,免除其扶養子女的義務
C父母扶養子女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正確答案
D扶養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
C正確答案
依民法第1119條規定,扶養程度應按受扶養者之需要與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故C正確。
逐選項解析
A離婚前,夫或妻得以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由,免除其扶養配偶的義務✕ 錯誤
依民法第1118條但書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僅能減輕其義務,不得免除。
B離婚後,父或母得以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由,免除其扶養子女的義務✕ 錯誤
依民法第1116-2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且依民法第1118-1條第3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時,不適用免除扶養義務之規定。
C父母扶養子女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正確
D扶養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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