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甄|公民與社會公民與社會104 年第 49 題單選題
民國101年基於性別平等以及尊重個人權益,修改了民法何種規定?
A夫妻原則不冠姓氏規定
B夫妻剩餘財產請求規定正確答案
C夫妻離婚取消再婚限制規定
D夫妻住所原則自行約定規定
B正確答案
民國101年修正《民法》第1030條之1,增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具一身專屬性而不得讓與或繼承,以落實性別平等與尊重個人權益。
逐選項解析
A夫妻原則不冠姓氏規定✕ 錯誤
依據《民法》第1000條,夫妻各保有其本姓,此規定係民國87年修正親屬編時所確立,並非101年之修正。
C夫妻離婚取消再婚限制規定✕ 錯誤
取消離婚後再婚限制(即刪除待婚期規定)係民國87年修正親屬編時所廢除,並非101年之修正,且非附帶條文所涵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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