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12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定期會每年幾次?
B正確答案
地方立法機關定期會每年 2 次,由議長/主席召集。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地方制度法第 34 條,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每 6 個月召開 1 次,一年共 2 次,由議長或主席召集。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地方立法機關定期會每年 2 次,由議長/主席召集。
記口訣:中央立院每年 2 會期,地方議會也是 2 次定期會。
逐選項分析
A✕
1 次過少,無法應付年度預算審議與法規修訂需求,非地方制度法規定。
B✓ 正確
依地方制度法第 34 條,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每 6 個月召開 1 次,一年共 2 次,由議長或主席召集。
C✕ 陷阱
3 次是常見誤記,但法條明定為 2 次。另有臨時會可視需要召開,不屬於定期會。
D✕
定期會次數法有明文,非「不限次數」。不限次數者為臨時會的召集機會,但仍有開會日數上限。
地方議會/代表會定期會天數上限(地方制度法第34條)
| 層級 | 每年次數 | 每次會期天數上限 | 議員人數多時上限 |
|---|
| 直轄市議會 | 2 次 | 不得超過 70 日 | 議員 80 人以上得延長為 80 日 |
| 縣(市)議會 | 2 次 | 議員 40 人以下 30 日;41 人以上 40 日 | 80 人以上 60 日 |
| 鄉(鎮、市)民代表會 | 2 次 | 代表 20 人以下 12 日;21 人以上 16 日 | — |
考選部愛把「定期會」與「臨時會」搞混,或與中央立法院「會期」次數做對照。請記牢:地方制度法第 34 條明定定期會每 6 個月 1 次,每年共 2 次,臨時會才是視需要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