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會計學概要107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企業在編製現金流量表時,假設採用間接法,下列那些項目仍須直接單獨揭露其現金流量金額?①薪資支出 ②利息支出 ③保險支出 ④所得稅支出 ⑤銷貨收入 ⑥股利收入
B正確答案
間接法下,利息、股利、所得稅的收付現金流量仍須單獨揭露。
為什麼答案是 B
利息支出、所得稅支出、股利收入依 IAS 7 規定,不論採直接或間接法,均須單獨揭露其現金流量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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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間接法下,利息、股利、所得稅的收付現金流量仍須單獨揭露。
記口訣「利息、股利、所得稅」三者不論直接/間接法都要單獨揭露現金流量。
逐選項分析
A✕
薪資、保險、銷貨屬營業活動一般項目,間接法下由淨利調整即可,不須單獨揭露。
B✓ 正確
利息支出、所得稅支出、股利收入依 IAS 7 規定,不論採直接或間接法,均須單獨揭露其現金流量金額。
C✕ 陷阱
陷阱:薪資與保險屬一般費用,間接法下已含於淨利調整中,不須單獨揭露,只有利息與所得稅才須單獨列示。
D✕
全選錯誤,薪資、保險、銷貨收入皆不須單獨揭露,僅利息、股利、所得稅需單獨列示。
間接法現金流量表必須單獨揭露項目
| 項目 | 是否單獨揭露 | 原因 | 所屬活動 |
|---|
| 利息支出/收入 | ✅ 必須 | IAS 7 要求 | 營業或籌資/投資 |
| 股利收入/支出 | ✅ 必須 | IAS 7 要求 | 營業或投資/籌資 |
| 所得稅支出 | ✅ 必須 | IAS 7 要求 | 原則營業活動 |
| 薪資、保險等費用 | ❌ 不須 | 已含淨利調整 | 營業活動 |
| 銷貨收入 | ❌ 不須 | 已含淨利調整 | 營業活動 |
間接法從本期淨利調整出營業活動現金流量,許多人以為所有項目都自動轉成現金基礎,但IFRSs要求利息收付、股利收取、所得稅支付這三項必須另外單獨揭露實際現金數字。原因是這些項目攸關投資人評估企業現金支應能力,不能只看損益表數字。判斷重點:間接法只是「起點」用淨利,不代表免除特定項目的揭露義務。考生常錯把「調整法」跟「豁免揭露」畫等號,以為折舊、應收帳款變動等調整項就涵蓋全部,實則利息股利所得稅仍須從實際收付紀錄抓出來列示,這是報表透明度的底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