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警察機關之勤務指揮中心(下稱勤指中心)統一調度、指揮、管制所屬警力,執行各種勤務。轄區內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或其他案件時,得洽請非所屬或附近他轄區警力協助之。有關勤指中心之作業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各級勤指中心勤務執勤方式,以12小時更替制或8小時更替制為原則,執勤人員應遴派專責人員擔任
B平常狀況下為三級開設,由勤指中心主任督導運作;非辦公時間得由執勤官代理之
C發生重大治安狀況時,提升為一級開設,由機關主官主持,業務副主官為幕僚長,相關編組單位派員進駐指揮所實施聯合作業正確答案
D各級勤指中心自行訂定交接時間,交接時由主任主持,非辦公時間由卸任執勤官負責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