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已離婚並受監護宣告,其死亡時,有子女乙、丙 2 人。甲死亡前 2 個月所寫並簽名的自書遺囑中,將其遺產全部分配給丙,而未分配任何遺產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不得繼承甲的遺產
B乙僅得依特留分規定繼承甲全部遺產的四分之一
C乙得繼承甲全部遺產的一半正確答案
D乙僅得依特留分規定繼承甲全部遺產的六分之一
答案與詳解
甲受監護宣告,依民法規定無遺囑能力,所立遺囑無效。遺產依法定應繼分由乙、丙均分,乙得1/2。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