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實務概要113 年第 31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屬於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①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於營業處所內因經營業務致第三人發生體傷,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 ②被保險人因售出之商品所發生之賠償責任 ③被保險人之家屬發生體傷之賠償責任 ④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電梯所致第三人體傷之賠償責任
A正確答案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營業處所內因經營業務致第三人傷亡,排除產品、家屬、電梯等專屬險種。
為什麼答案是 A
只有①符合。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被保險人或受僱人「於營業處所內」「因經營業務」致第三人體傷或財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是典型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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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營業處所內因經營業務致第三人傷亡,排除產品、家屬、電梯等專屬險種。
看到「產品」「電梯」「家屬」直接刪,這些都有各自專屬責任險。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只有①符合。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被保險人或受僱人「於營業處所內」「因經營業務」致第三人體傷或財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是典型承保範圍。
B✕ 陷阱
②屬「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範圍,因售出商品瑕疵致第三人傷害的責任,是獨立險種,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內。
C✕
③被保險人之家屬屬「關係人」,非第三人,依責任保險除外不賠;④電梯責任屬「電梯意外責任保險」專門承保,不在公共意外範圍。
D✕ 陷阱
全選是陷阱。公共意外責任險範圍窄,僅限營業處所內經營業務行為,其餘②③④均非承保事項。
責任保險分類對照
| 險種 | 承保事故 | 典型場景 | 本題對應 |
|---|
| 公共意外責任險 | 營業處所內經營業務致第三人傷亡 | 百貨、餐廳櫃台跌倒 | ①✓ |
| 產品責任險 | 售出商品瑕疵致消費者損害 | 食品中毒、電器爆炸 | ② |
| 電梯意外責任險 | 所有/使用/管理電梯致第三人傷亡 | 電梯夾傷、墜落 | ④ |
| 一般除外 | 被保險人本人及其家屬 | 非第三人 | ③ |
考生容易把「責任保險」通通塞進公共意外責任險。事實上責任險分工明確:產品、電梯、僱主、公共意外各有保單,承保範圍不重疊。家屬也非「第三人」,屬除外不保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