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教育行政類科教育法規大意114 年第 32 題單選題
關於我國對教育基本權利的保障,下列何者正確?
A教育權的主體是政府,政府可決定人民接受何種教育
B教育的目的應以提升科技發展與經濟發展為唯一核心目標
C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教育應促進人格發展、民主素養及國際視野正確答案
D教育應優先考量經濟發展需求,因此國家根據產業需要決定教育內容
C正確答案
教育基本法第 2 條明定:人民為教育權主體,教育目的在促進人格、民主、國際視野等全人發展。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完全對應教育基本法第 2 條:人民為教育權主體,教育目的在培養人格健全、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國際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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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教育基本法第 2 條明定:人民為教育權主體,教育目的在促進人格、民主、國際視野等全人發展。
看到「政府決定」「唯一」「優先經濟」三個關鍵字直接刪,剩下就是答案。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主體顛倒!教育基本法明定「人民」才是教育權主體,政府只是保障者與辦理者,不能恣意決定人民受教內容。
B✕
「唯一核心目標」過於狹隘。教育目的是促進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強健體魄、思考判斷、國際視野等多元全人發展,科技經濟非唯一。
C✓ 正確
正確!完全對應教育基本法第 2 條:人民為教育權主體,教育目的在培養人格健全、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國際視野。
D✕ 陷阱
把教育工具化為產業附庸,違反「人民為主體」精神。教育應以「人」為本,而非以經濟需求為導向由國家決定教育內容。
教育基本法第 2 條重點
| 項目 | 內容 |
|---|
| 教育權主體 | 人民(非政府) |
| 教育目的 | 人格、民主、法治、人文、體魄、思考判斷、創造力、國際視野 |
| 國家角色 | 保障、協助、監督(非決定) |
| 政府定位 | 辦理者,須尊重人民受教權 |
本題最大陷阱是「教育權主體」的顛倒。A 選項把政府當主體、D 選項把產業當導向,都違反教育基本法第 2 條「人民為主體」的核心精神。B 則用「唯一」限縮教育的多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