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室外遊行之申請,對主管機關許可通知書附帶許可限制事項不服,遊行負責人得請求之救濟以何者為正確?
A向原處分上級機關提出
B不服申復者,不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正確答案
C由原處分主管機關受理並決定之
D因申復程序進行,原核定許可之限制事項暫時停止效力
B正確答案
對集會遊行許可限制不服之申復,須先經訴願程序,不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集會遊行法第16條第6項,對申復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因此必須先經訴願程序,不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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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對集會遊行許可限制不服之申復,須先經訴願程序,不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依集會遊行法第16條規定,對申復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故不可跳過訴願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應以書面附具理由「提出於原主管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申復,而非直接向上級機關提出。
B✓ 正確
依集會遊行法第16條第6項,對申復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因此必須先經訴願程序,不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C✕
申復案件應由原主管機關之「上級警察機關」決定之。
D✕
依集會遊行法第16條第5項,申復之提出,不停止原通知之執行。
關鍵知識表
| concept | description |
|---|
| 集會遊行法之申復程序 | 對主管機關之許可限制不服,應於2日內提出於原主管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申復;申復不停止原通知之執行;對申復決定不服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
集會遊行法的救濟程序是三階段:申復→訴願→行政訴訟。主管機關不許可或限制時,人民要先向「原機關」申復(類似自我審查機制),對申復決定不服才能進訴願。很多人以為申復就等於訴願,以為申復完就能直接告,但法律明文規定申復只是內部程序,不能跳過訴願。判斷關鍵:只要是「對申復決定不服」,一律先訴願;如果題目問「可否直接提行政訴訟」,答案必定是不行。這設計是讓機關有二次審查機會,也是集遊法特有的雙軌救濟前置。
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