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112 年第 17 題單選題考點:相鄰關係性質考點:登記對抗效力
下列關於相鄰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相鄰關係是一種獨立之擔保物權,故應經登記始生效力
B相鄰關係為對所有權權能所為之擴張或限制,故應經登記始得對抗第三人
C相鄰關係本質上為土地之法定負擔,對於繼受該土地所有權之第三人仍發生效力正確答案
D相鄰關係乃為調和相鄰土地之利用,故僅適用於土地與土地間,不適用於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相互之間
C正確答案
相鄰關係為所有權之法定擴張或限制,屬土地法定負擔,對繼受所有權之第三人仍生效力,無須登記。
逐選項解析
A相鄰關係是一種獨立之擔保物權,故應經登記始生效力相鄰關係性質✕ 錯誤
相鄰關係並非獨立之擔保物權,而係所有權內容之法定擴張或限制,無須登記即生效力。
B相鄰關係為對所有權權能所為之擴張或限制,故應經登記始得對抗第三人登記對抗效力✕ 易錯陷阱
相鄰關係雖為所有權權能之擴張或限制,但屬法定負擔,非依法律行為而生,無須登記即得對抗第三人。
C相鄰關係本質上為土地之法定負擔,對於繼受該土地所有權之第三人仍發生效力✓ 正確
D相鄰關係乃為調和相鄰土地之利用,故僅適用於土地與土地間,不適用於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相互之間✕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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