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07 年第 1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預算籌編、審議相關日期,正確者計有幾項?①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 ②法定預算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十六天前由總統公布 ③行政院應於年度開始八個月前,訂定下年度施政方針 ④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應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
B正確答案
預算籌編與審議時程口訣「9-4-1-15」:9個月前施政方針、4個月前提出預算、1個月前議決、15日前公布。
為什麼答案是 B
①正確:依預算法第51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議決。④正確:依預算法第46條,行政院應於4個月前提出預算案。共計兩項正確,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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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預算籌編與審議時程口訣「9-4-1-15」:9個月前施政方針、4個月前提出預算、1個月前議決、15日前公布。
秒解技巧:熟記預算法時間軸「9-4-1-15」。題幹中②應為15天前,③應為9個月前,僅①④正確,故選兩項。
逐選項分析
A✕
本題敘述中,①與④皆為正確的法定時程,正確者共有兩項。選項A表示僅有一項正確,與預算法的實際規定不符,故本選項錯誤,不應選取。
B✓ 正確
①正確:依預算法第51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議決。④正確:依預算法第46條,行政院應於4個月前提出預算案。共計兩項正確,為本題正解。
C✕ 陷阱
②錯誤:依預算法第51條,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公布,而非16天。③錯誤:依預算法第30條,應於年度開始「9個月前」訂定施政方針,而非8個月。故正確者並非三項。
D✕
本題僅有①與④兩項敘述符合預算法之規定。因②(應為15日前)與③(應為9個月前)的法定期限數字敘述皆為錯誤,故並非四項全對,本選項錯誤。
預算籌編與審議關鍵時程表
| 階段 | 負責機關 | 法定期限 | 法源依據 |
|---|
| 訂定施政方針 | 行政院 | 年度開始 9 個月前 | 預算法第30條 |
| 提出總預算案 | 行政院 | 年度開始 4 個月前 | 預算法第46條 |
| 議決總預算案 | 立法院 | 年度開始 1 個月前 | 預算法第51條 |
| 公布法定預算 | 總統 | 年度開始 15 日前 | 預算法第51條 |
預算法的時間節點是國家考試的必考題。考生特別容易將「提出預算案(預算法為4個月前)」與憲法第59條規定的「3個月前」混淆,或將總統公布天數「15日前」記錯。務必熟記「9-4-1-15」的時間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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