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試問以下何種法律,為此一憲法規定授權制定者?
A入出國及移民法
B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正確答案
C國籍法
D國家安全法
答案與詳解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條明文:「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即增修條文第11條的授權立法。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