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然聚眾妨害公務罪」之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刑法上所謂「聚眾」,係指多數人有隨時可以增加之情況者
B首謀者所邀集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脅迫之人如已確定,構成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罪
C本罪之「公然」,係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
D僅在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妨害公務現場喊打,並不構成刑法第136條第1項之罪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刑法第136條第1項處罰首謀、下手實施及「在場助勢」之人。在現場喊打即屬助勢行為,仍會構成本罪,本敘述錯誤,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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