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04 年第 7 題單選題
104年4月台北中古車公司以10萬元,另稅額5千元,向一般營業人台東公司購買中古汽車一輛,6月以9萬元,另稅額4千5百元出售,台北中古車公司應於申報那個月營業稅時扣抵中古車進項稅額?金額多少?
A4月5,000元正確答案
B4月4,500元
C6月5,000元
D6月4,500元
A正確答案
一般營業人間買賣中古車,進項稅額於購入當期(4月)全額扣抵5,000元。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向一般營業人購入中古車,取得三聯式統一發票,進項稅額5,000元應於取得憑證之當期(4月)申報扣抵,與日後何時售出、售價多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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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一般營業人間買賣中古車,進項稅額於購入當期(4月)全額扣抵5,000元。
關鍵字:賣方是「一般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進項稅額依一般規定於取得當期扣抵,不受銷售金額限制。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向一般營業人購入中古車,取得三聯式統一發票,進項稅額5,000元應於取得憑證之當期(4月)申報扣抵,與日後何時售出、售價多少無關。
B✕ 陷阱
錯誤。4,500元是6月銷項稅額,非進項。考生易誤以為扣抵金額受銷項限制,但一般營業人進貨取得合法憑證即可全額扣抵。
C✕ 陷阱
錯誤。此為「中古車商向非營業人收購」適用的特殊規定(查定計算/售出時才認列),本題賣方是一般營業人(台東公司),不適用。
D✕
錯誤。同時錯認時點(6月)與金額(4,500元),混淆了中古車商向自然人收購的特別扣抵制與本題情形。
中古車商進項稅額扣抵對照
| 賣方身分 | 憑證 | 扣抵時點 | 扣抵金額 |
|---|
| 一般營業人 | 統一發票 | 取得當期 | 發票所載稅額全額 |
| 非營業人(自然人) | 收購證明 | 售出當期 | 依售價計算之稅額(不得超過銷項) |
本題陷阱在於誤用中古車商「向自然人收購」的特別扣抵規定(售出時才扣抵、金額以銷項為限)。只要賣方是一般營業人並開立統一發票,就回歸營業稅法一般規定:取得憑證當期全額扣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