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概要106 年第 13 題單選題考點:清償抵充指定權考點:指定權主體錯誤

甲欠乙買賣價金40萬元,借款30萬元,租金20萬元,均屆清償期。因乙催債甚急,經甲緊急籌款僅得50萬元供清償乙之債權。關於決定清償那一筆債務之順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甲於清償時指定其應抵充之債務正確答案
B由乙於清償時指定其應抵充之債務
C按各債務之金額依比例抵充其一部
D債務人因清償而獲益最多者先抵充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依民法第321條,清償人(債務人甲)於清償時得指定抵充何筆債務,故由甲指定。

逐選項解析

A由甲於清償時指定其應抵充之債務清償抵充指定權✓ 正確
依民法第321條第1項,對於一人負擔數宗債務且給付種類相同,清償不足全部債額時,由清償人(即債務人甲)於清償時指定其應抵充之債務,故本選項正確。
B由乙於清償時指定其應抵充之債務指定權主體錯誤✕ 易錯陷阱
民法第321條明定指定權屬於「清償人」(即債務人甲),而非債權人乙。乙僅為受領清償之人,無指定抵充順序之權利。
C按各債務之金額依比例抵充其一部✕ 易錯陷阱
D債務人因清償而獲益最多者先抵充✕ 易錯陷阱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接著練習整份考卷查看 106 年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06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106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與解答

民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50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Exam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