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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概要106 年第 8 題單選題考點:債權讓與通知效力考點:從屬權利隨同移轉

甲將A地以1,000萬元出賣給乙,嗣後甲將該價金債權贈與丙,並為債權之讓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甲或丙未將債權讓與之事由通知乙,債權讓與無效
B甲將債權贈與丙,其從屬權利並不隨同移轉
C丙請求乙給付1,000萬元時,乙原則上得主張因甲尚未將A地移轉給乙,而拒絕給付正確答案
D債權,除有法律明定得讓與者,原則上不得讓與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債權讓與後,債務人乙得以對原債權人甲之同時履行抗辯權,對抗受讓人丙,故丙請求給付時乙得拒絕。

逐選項解析

A若甲或丙未將債權讓與之事由通知乙,債權讓與無效債權讓與通知效力✕ 易錯陷阱
依民法第297條第1項,債權讓與非經通知債務人,僅對債務人不生效力,並非債權讓與本身無效。讓與行為在讓與人與受讓人間仍屬有效。
B甲將債權贈與丙,其從屬權利並不隨同移轉從屬權利隨同移轉✕ 易錯陷阱
依民法第295條第1項,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權利,原則上隨同移轉於受讓人,僅與讓與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除外。
C丙請求乙給付1,000萬元時,乙原則上得主張因甲尚未將A地移轉給乙,而拒絕給付✓ 正確
D債權,除有法律明定得讓與者,原則上不得讓與✕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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