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06 年第 30 題單選題
現行中央法令委辦予地方之事項繁多,但地方執行力受限於經費與人力,往往力有未逮,下列可能之解決方式,何者錯誤?
A地方政府得引進公權力委託行使,將若干業務移轉於私部門
B地方政府得透過行政助手或提供獎金的方式,鼓勵私部門協力
C地方政府得促進產業間自律,組織同業公會
D地方政府得與下級地方政府簽訂行政契約,下級地方政府應基於組織分工,不得拒絕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反向題!選項 D「下級不得拒絕」錯誤,行政契約須雙方合意,不能強迫下級政府接受。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行政契約本質是「雙方合意」,上下級地方政府地位對等協商,下級政府有拒絕權。若可強制,就不是契約而是職務命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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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反向題!選項 D「下級不得拒絕」錯誤,行政契約須雙方合意,不能強迫下級政府接受。
看到「不得拒絕」「應接受」等強制性字眼,多半是陷阱。行政契約=合意,非命令。
逐選項分析
A✕
公權力委託民間(私經濟協力)是解決人力不足的合法手段,例如委託民間拖吊違規車輛,於行政程序法有明文。
B✕
行政助手(如義交、義警)與獎勵私部門協力,是常見的補充執行力方式,合法可行。
C✕
促進產業自律、組織同業公會屬於自治管理模式,減輕政府直接監管負擔,是現代治理的合理手段。
D✓ 正確
錯誤!行政契約本質是「雙方合意」,上下級地方政府地位對等協商,下級政府有拒絕權。若可強制,就不是契約而是職務命令了。
D 選項把「行政契約」和「職務命令」混為一談。行政契約強調合意,不論上下級政府皆須雙方同意;「不得拒絕」是命令關係的特徵,不是契約關係。考選部最愛用這種強制字眼設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