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考試-海洋巡護科輪機組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109 年第 5 題單選題
巡防機關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何者得使用刀或槍?
A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遭受危害時正確答案
B鬧場滋事者,經告誡仍不聽從時
C對涉嫌走私人員,執行緊追、登臨、檢查時
D對航行海域內之船舶實施登檢,為阻止其繼續行駛時
A正確答案
海巡人員使用刀槍的時機必須面臨「危害」、「抗拒」或「拒捕」等急迫情狀,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遭受危害時依法得使用刀或槍。
為什麼答案是 A
符合《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第6條第3款規定,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遭受危害時,得使用刀或槍。
考點:刀槍使用時機考點:比例原則考點:要件缺漏考點:用砲時機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