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親權行使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發現丈夫外遇而訴請裁判離婚,但因無經濟能力,不可能爭取到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行使權利
B乙、丙離婚時,約定未成年子女庚由乙行使親權,丙僅有會面交往權,若乙因病死亡,生前可透過遺囑 交代,庚由乙之兄嫂收養,無須得丙同意
C父母均被停止親權,未成年子女丁由監護人照顧時,丁之生活費應由監護人支付
D父母之一方單獨行使親權,不讓他方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住,他方可要求改定親權行使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會面交往權是「未行使親權方」的重要權利,也是子女的權利。若行使親權方惡意阻撓,顯示其不利於子女最佳利益,他方可依民法第1055條第3項聲請法院改定親權行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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