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花蓮縣吉安鄉的全牛料理餐廳,經營者甲為阿美族馬太鞍部落族人,明知「馬蘭阿美飲酒歡樂歌」(專用權人為大馬蘭地區部落)、「阿美族馬太鞍部落男性傳統服飾:五片流蘇裙」(專用權人為阿美族馬太鞍部落)係具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之權利標的,為招攬生意,在其餐廳使用前述已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之權利內容,請問下列那項利用行為,構成智慧創作專用權之侵害?
A甲穿著「五片流蘇裙」提供服務
B甲使用「五片流蘇裙」之圖案設計 T 恤販售
C甲於營業時間公開演唱「馬蘭阿美飲酒歡樂歌」正確答案
D甲於營業時間聘請大馬蘭地區部落族人演唱「馬蘭阿美飲酒歡樂歌」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