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13 年第 21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而受之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認為損害其受憲法所保障之地方自治權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判決之事項?
A自治法規經監督機關函告無效或函告不予核定
B地方立法機關議決之自治事項經監督機關函告無效
C地方行政機關辦理之自治事項經監督機關撤銷或變更
D地方自治團體間的事權爭議不服行政院的終局決定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地方自治團體可聲請憲法法庭的事項限於 ABC 三類,事權爭議屬行政協調非裁判。
為什麼答案是 D
地方自治團體間事權爭議由行政院決定,屬行政協調機制而非「審級救濟之確定終局裁判」,不符合聲請要件,故為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地方自治團體可聲請憲法法庭的事項限於 ABC 三類,事權爭議屬行政協調非裁判。
關鍵字「用盡審級救濟」「不利確定終局裁判」→ 必須是法院裁判,行政院決定非裁判故選 D。
逐選項分析
A✕
自治法規被監督機關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地方自治團體用盡審級救濟後得聲請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判決,屬法定聲請事項。
B✕
地方立法機關議決之自治事項遭函告無效,經審級救濟後得聲請憲法法庭,屬憲訴法第83條明定的聲請類型。
C✕
地方行政機關辦理之自治事項遭撤銷或變更,經審級救濟後得聲請憲法法庭,同屬法定聲請事項。
D✓ 正確
地方自治團體間事權爭議由行政院決定,屬行政協調機制而非「審級救濟之確定終局裁判」,不符合聲請要件,故為正解。
地方自治團體聲請憲法法庭要件(憲訴法§83)
| 要件 | 內容 | 本題對應 | 是否符合 |
|---|
| 救濟方式 | 須用盡審級救濟 | ABC經法院審理 | ✓ |
| 裁判性質 | 須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 | D為行政院決定 | ✗ |
| 侵害客體 | 憲法保障之地方自治權 | 四者皆涉及 | — |
| 標的類型 | 自治法規/立法/行政自治事項被否決 | D屬事權爭議 | ✗ |
D 選項「不服行政院的終局決定」看似也是「終局」,但憲訴法要求的是「確定終局裁判」即法院判決,行政院決定屬行政處分,兩者層級完全不同,這是命題者最愛設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