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13 年第 1 題單選題
地方自治團體在其自治權範圍內,就下列何種事項無須以自治條例規定之?
A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之民眾,處以罰鍰
B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之民眾,予以停止營業之處分
C調整地方行政機關內部之事務分配正確答案
D創設地方行政法人
C正確答案
依地制法§28,創設、剝奪、罰則、組織、重要事項才要自治條例;內部事務分配屬行政規則層級。
為什麼答案是 C
調整地方行政機關「內部」事務分配,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僅對內生效,以自治規則(行政規則)規定即可,無須動用自治條例。這是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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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地制法§28,創設、剝奪、罰則、組織、重要事項才要自治條例;內部事務分配屬行政規則層級。
看到「內部事務分配」直接選!只要是對外有拘束力、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才要自治條例。
逐選項分析
A✕
對人民處以罰鍰屬於創設人民義務之規範,依地制法第28條第2款,應以自治條例定之,且須有行政罰法或自治條例明文授權。
B✕
停止營業屬於剝奪或限制人民權利之行政處分,依地制法第28條第2款,必須以自治條例規定,方符法律保留原則。
C✓ 正確
調整地方行政機關「內部」事務分配,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僅對內生效,以自治規則(行政規則)規定即可,無須動用自治條例。這是本題正解。
D✕ 陷阱
創設地方行政法人屬「機關之組織」重要事項,依地制法第28條第3款及行政法人法規定,須以自治條例訂定其設立、組織、業務等事項。
地制法§28:應以自治條例規定之四大事項
| 款次 | 事項 | 理由 | 本題選項 |
|---|
| 第1款 | 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 法律保留 | — |
| 第2款 | 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 | 干預保留 | A、B |
| 第3款 |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 組織法定 | D |
| 第4款 | 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 議會保留 | — |
考生容易誤選 D,因為「創設地方行政法人」聽起來像內部組織事項。但只要涉及「機關組織」的創設,即屬地制法§28第3款,必須以自治條例規定。真正不需條例的是「內部事務分配」這種純管理性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