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11 年第 31 題單選題
關於自治條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
B應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縣(市)稱縣(市)辦法
C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下之罰鍰正確答案
D如規定有罰則時,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
C正確答案
自治條例由地方立法機關(議會)議決,可規定10萬元以下罰鍰及其他行政罰。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依地制法第26條第3項,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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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自治條例由地方立法機關(議會)議決,可規定10萬元以下罰鍰及其他行政罰。
記住「條例=議會訂、規則=行政機關訂」,罰鍰上限10萬。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在主體。自治條例是由地方立法機關(議會)通過,地方行政機關公布。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的是「自治規則」,兩者不可混淆。
B✕
名稱錯誤。依地制法第26條第1項,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縣(市)叫「辦法」是錯的,辦法屬自治規則名稱。
C✓ 正確
正確。依地制法第26條第3項,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
D✕ 陷阱
錯在程序。依地制法第26條第4項,自治條例有罰則者,應於發布前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不是「發布後備查」。核定與備查層級不同。
自治條例 vs 自治規則
| 項目 | 自治條例 | 自治規則 |
|---|
| 訂定機關 | 地方立法機關議決 | 地方行政機關訂定 |
| 名稱(直轄市) | 直轄市法規 | 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 |
| 可否罰則 | 可(10萬以下罰鍰) | 不可訂罰則 |
| 罰則程序 | 發布前須核定 | 發布後備查 |
本題四個選項都是標準陷阱:A偷換訂定主體(行政↔立法)、B偷換法規名稱(辦法↔規章)、D偷換監督程序(備查↔核定)。只要熟記地制法第25-27條的權責分工表,即可一眼破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