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11 年第 16 題單選題考點:解除職權事由考點:解除職務事由
下列何種情形不得解除其職權或職務?
A縣(市)議員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B鄉(鎮、市)長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
C直轄市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達6個月正確答案
D縣(市)長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6個月
C正確答案
地方民選首長及民意代表因病不能執行職務須達「1年以上」才解除職務,6個月未達門檻。
逐選項解析
A縣(市)議員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解除職權事由✕ 錯誤
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應解除其職權。
B鄉(鎮、市)長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解除職務事由✕ 錯誤
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應解除其職務。
C直轄市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達6個月✓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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