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11 年第 21 題單選題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553號,針對臺北市政府里長延選決定之監督爭議所為之解釋,下列何者錯誤?
A里長延選與否之決定,屬臺北市之地方自治事項
B中央對臺北市政府里長延選之決定,得進行合目的性監督正確答案
C中央應尊重臺北市所為之判斷,但如有違法情事,上級監督機關仍得依法撤銷或變更之
D里長延選要件之特殊事故,係泛指不能預見且導致不能或不應如期改選之非尋常事故
B正確答案
釋字553號:里長延選屬地方自治事項,中央僅能做合法性監督,不得作合目的性監督。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此為本題答案。地方自治事項中央只能做「合法性監督」(審查有無違法),不得做「合目的性監督」(審查決定妥當與否),否則即侵害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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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553號:里長延選屬地方自治事項,中央僅能做合法性監督,不得作合目的性監督。
看到地方自治事項 + 中央監督 → 只能合法性監督,不能合目的性監督!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釋字553號明確指出,里長延選與否之決定,屬地方制度法所定地方自治事項,由臺北市政府依法判斷決定。
B✓ 正確
錯誤,此為本題答案。地方自治事項中央只能做「合法性監督」(審查有無違法),不得做「合目的性監督」(審查決定妥當與否),否則即侵害地方自治。
C✕
正確。釋字553號指出中央應尊重地方判斷餘地,但若有違法情事,上級監督機關仍可依法撤銷或變更,此即合法性監督之展現。
D✕
正確。釋字553號對「特殊事故」採目的性解釋,指不能預見、非尋常、導致不能或不應如期改選之事故,屬不確定法律概念。
中央對地方監督類型
| 監督類型 | 審查範圍 | 適用事項 | 釋字553立場 |
|---|
| 合法性監督 | 有無違反法令 | 自治事項 | ✅ 可以 |
| 合目的性監督 | 決定是否妥當 | 委辦事項 | ❌ 不可(對自治事項) |
B選項把「合法性監督」偷換成「合目的性監督」,兩者僅差兩字但意義完全不同。自治事項中央只能管有無違法,不能管做得好不好,這是地方自治保障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