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13 年第 50 題單選題
有關原住民族自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桃園市復興區為地方制度法第83條之2第1項之地方自治團體
B臺中市和平區區長候選人,須具有山地原住民身分
C臺中市和平區區長候選人,須具有山地原住民身分、由和平區居民選舉產生
D高雄市茂林區設有區公所,同時為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區公所是行政機關,區民代表會才是立法機關。
為什麼答案是 D
茂林區雖為地方自治團體,但行政機關是『區公所』、立法機關是『區民代表會』,兩者分立,不能說區公所同時為立法機關,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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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區公所是行政機關,區民代表會才是立法機關。
看到『區公所同時為立法及行政機關』直接刪—行政立法本就分立。
逐選項分析
A✕
復興區屬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依地方制度法第83條之2第1項為地方自治團體,具公法人地位,敘述正確。
B✕
和平區為山地原住民區,依地方制度法關於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之規定,區長候選人須具山地原住民身分,敘述正確。
C✕ 陷阱
山地原住民區區長由區民直選產生(自治團體首長),且須具山地原住民身分,兩條件都對,敘述正確。
D✓ 正確
茂林區雖為地方自治團體,但行政機關是『區公所』、立法機關是『區民代表會』,兩者分立,不能說區公所同時為立法機關,敘述錯誤。
山地原住民區(地制法第83條之2以下)重點
| 項目 | 內容 | 法源 | 備註 |
|---|
| 法律地位 | 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 | 地制法§83-2 | 6區:桃園復興、臺中和平、高雄那瑪夏/桃源/茂林、新北烏來 |
| 行政機關 | 區公所(區長) | 地制法相關規定 | 區長須具山地原住民身分、民選 |
| 立法機關 | 區民代表會 | 地制法§83-4 | 區民代表民選產生 |
| 自治權限 | 準用鄉鎮規定 | 地制法§83-7 | 有自主財源與自治事項 |
D 選項把『區公所』講成同時是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混淆地方自治團體的權力分立。即便是自治團體,行政(區公所)與立法(區民代表會)仍須分設,這是地方制度法的基本架構。